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 3 次会议提案(交办编号82号)的答复 潮环函〔2019〕284号(A)

2019-07-05 18:19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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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环函〔2019284号(A)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 3 次会议提案

(交办编号82号)的答复

 

致公党潮州市委会:

贵委《关于加强韩江流域(潮州段)水资源和生态保护的提案》(第82号)所提问题和建议非常好,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以保护“母亲河”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出发点,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治措施和建议,对韩江流域(潮州段)整治提出了很有建设性的解决办法,提案的质量非常高。感谢你们为我市的环境保护事业出谋献策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有你们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对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倍增。我局高度重视本提案,韩江保护是我市生态韩江保护工作的最中心工作,吴育墩局长亲自领衔办理,部署研究办理工作,多次过问办理情况,主管领导多次带队调研,抽调业务科室精干力量办理。结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立法保护韩江,建立保护韩江的长效机制

我市一直将韩江的保护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韩江保护工作,市委书记和市长多次部署开展韩江水质调研,并多次对韩江保护工作做出批示。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于2017年3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条例》要求,为强化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市政府设立由市环保局牵头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印发了《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规则及有关要求,为提升韩江水源水质保护合力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市全面贯彻落实韩江各河(段)长责任制。建立由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段)长名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河(段)长是本行政区域内韩江干流和东溪、西溪、北溪等河道、分支流水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并依法组织水环境综合整治。现韩江市级河长由殷昭举市长担任。

二、强化韩江水质监测和预警

多年来我市已形成韩江水质定期定点监测的监管机制,在韩江干流共设置8个常规断面(国控、省控)监测点位,每月进行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的常规监测,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全指标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历年来的监测结果显示韩江水质均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和饮用水源二级标准要求。2018年以来,我市分别在韩江流域主要支流共建设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已有8个完成建设并联网试运行,其中2019年新增建设韩江竹竿山超级站,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将进一步对韩江水质情况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做好预警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我市对韩江水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预警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开展韩江流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工作

为开展韩江全流域系统保护,统一保护要求、保护标准、保护目标,省印发了《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年)》和《韩江“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8-2020年)》,我市也出台了《潮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潮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潮州市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全面系统推进韩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一)推进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韩江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潮安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正在全面推进,潮安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东凤镇污水处理厂、龙湖镇污水处理厂、江东镇污水处理厂等工程预计今年可建成投入使用。另外我市正在推进韩江东岸韩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铁铺污水处理厂和官塘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桥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也在同步推进建设中。

(二)强化韩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一是积极推进韩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我市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不断提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水平。至2018年12月,潮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实现更精准地保护好韩江水质和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局面。我市市级饮用水源环境问题共32个(清单内11个,清单外21个为环保部第一轮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至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二是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情况整改工作。我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44个须整改项目,整改完成42个,拆除违章建筑物清拆面积32588平方米。其中2018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的项目有8个,已完成整改项目8个;2020年12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的项目有36个,已完成整改项目34个,完成比例95.5%。三是加强对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规游泳、垂钓行为查处力度。自2019年2月20日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出动执法人员340多人次,对韩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规游泳、垂钓行为进行劝阻,共劝阻违规游泳、垂钓行为580多起,并向市民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300多份,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树立“禁止游泳和垂钓”警示牌36块,呼吁广大游泳和垂钓爱好者共同遵纪守法。

(三)加强流域合作,切实做好韩江流域蓝藻联防联治工作。2018年,韩江流域部分水面发生了蓝绿藻,影响我市的饮用水源水质和供水安全。为提前做好韩江流域今年可能发生蓝藻事件的应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提前做好韩江蓝藻的防范工作,切实保护好韩江水质,确保不影响我市的饮用水安全。2019年4月份,我市邀请了省水库蓝藻水华防治中心主任、暨南大学生态系韩博平教授到我市指导韩江蓝藻防治工作。在韩江流域管理局、市水务局和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韩教授带队对韩江潮州段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座谈会。我市将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全流域的联防联治机制,积极配合协作,采取联动措施减少污染物总量,遏制蓝藻水华的发生,切实做好韩江流域蓝藻联防联治工作。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控河砂及石土开采。一是加强两岸碳汇林建设,提升水源涵养林质量,提高其水源涵养和保护水土的效果。2018年完成碳汇造林1.12万亩,2019年计划全年营造碳汇林1.24万亩。目前,碳汇造林1.24万亩已全面完成作业设计,正在推进备耕工作。二是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编制实施《潮州市韩江流域湿地保护规划》,2019年计划在金山大桥两侧各建设1个省级湿地公园,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加强采石取土项目监管,切实加强和规范采石取土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加强对已批采石取土项目进行巡查,防止出现超范围或越界使用林地的采石瓷土场。四是加强韩江河道采砂及堆砂场管理,根据《潮州市打击韩江潮州段盗采河砂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盗采河砂的专项行动,确保韩江河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合理引导区域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根据“三区划定”合理引导区域养殖范围,清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劝退农村养殖散养户,配套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实施粪污、沼液有机肥还田、能源综合利用,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效降低畜禽养殖对韩江水环境的污染。根据《潮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调整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市进一步调整“三区”范围,适当扩大禁养区,将韩江潮州段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区域划为禁养区,具体包括了凤凰水系、文祠水系、归湖水系和赤凤水系水域及沿岸纵深与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合理引导畜禽养殖的区域布局,有效减少畜禽养殖对韩江水质的影响。近年来,我市共投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配套资金约12450万元,鼓励促进养殖户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涉及配套升级,有效降低畜禽养殖污染。

(六)推进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我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推进安全科学用药,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实现农药减量控害,2018年全年农药使用量较上年略有下降,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控制农药污染对韩江水质影响。

(七)实施韩江干流潮州段禁渔制度,保护渔业资源。为更好保护韩江渔业资源,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继续实施韩江干流潮州河段禁渔制度,规定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市农业部门加大韩江渔政执法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在韩江干流潮州河段进行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电鱼等各种违法捕捞行为,有效保护韩江渔业资源。

四、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全民保护母亲河的意识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保护韩江水资源和生态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保护韩江“母亲河”的宣传活动。以“世界水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关爱母亲河 保护水环境”徒步宣传活动、“河小青保护母亲河”行动、“保护母亲河”志愿者骑行宣传活动、“保护母亲河、共创中国梦”专题户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韩江水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开展《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通过宣传广告牌、户外宣传屏、大型公益宣传牌、公益广告屏、标语宣传栏等阵地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市民群众对韩江母亲河水资源和生态的保护意识,大力增强市民群众对韩江水环境保护参与热情,让人民群众对韩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形成自觉行动。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韩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结合清“四乱”、“五清”和“清漂”一系列专项行动,强化韩江流域(潮州段)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理和保护;二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禁止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韩江流域内新建、扩建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排放剧毒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的,不得增加排污量;三是继续推进韩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铁铺污水处理厂和官塘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推动解决管网覆盖、雨污合流、污水直排等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韩江鱼类资源保护,执行禁渔制度,增殖放流,保护韩江渔业资源;五是继续加强韩江流域植被保护,严控河砂及石土开采,落实韩江两岸水土保持工作,严防水土流失,做好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作;六是加大对韩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宣传工作,利用电视、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市民通过12345投诉热线投诉举报并曝光各种不良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市民保护母亲河生态的意识。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包括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关心、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我市一定能做好韩江流域(潮州段)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工作,实现韩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策略,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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