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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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7 17:52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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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
结合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要认真负责本地区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试点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区)统计局要做好重点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代收考务费和大纲费,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市统计局办公室。
市直单位、驻潮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地址:潮州市枫春路政府大楼八楼,联系电话:2280766。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8号)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统计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统计 高级统计师 资格考试 通知
潮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