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0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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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2 17:06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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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0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1]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未购买粤建通法人卡的企业须按省厅的通知要求购买;

二、各建筑业企业须于2011330日前完成2010年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并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纸质报表应于201144日前上报到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县区属企业上报区县住建局);

三、各建筑业企业须每月月后20日前网上报送2011年月度统计数据;

四、各企业应按要求报名并参加省建筑业统计报表培训班的学习;

五、各县(区)住建局要明确建筑业统计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负责本地区建筑业企业报表催报,汇总本地区统计数据后上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并于2011222日前将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办理人名单上报我局。

六、联系人:辜晓芹;电话:23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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