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2025-07-10 11:20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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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我局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我局与潮州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451002020B00148,宗地编号CRWL-01-01-01,宗地位于湘桥区凤城生态水乡示范区启动区范围内,面积为22900.45平方米(约34.35亩),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3年4月9日。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潮州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地块主出入口处存在未征收的村集体土地,且现场有一幢五层楼的建筑物没有拆除,导致受让土地不满足规划设计方案要求,无法及时开发建设,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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