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潮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潮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字解读
(一)出台背景
现行的《关于印发<潮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的通知》(潮市监规〔2021〕1号)(以下简称《禁止目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按照《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潮府〔2023〕1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禁止目录》实施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三大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禁止目录》自2021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在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业发展,同时也降低食品生产加工风险系数,成效较为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我局决定该《禁止目录》继续实施。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三)主要内容
《禁止目录》(2025年版)以表格形式,明确了我市食品小作坊禁止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表格的主要项目为: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品种明细、潮州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潮州市食品小作坊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其中食品类别的设定,主要是对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将食品划分为32个大类84个小类。
《禁止目录》(2025年版)明确的我市食品小作坊可以生产加工的食品包括16个大类23个小类。
二、图片解读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潮州市食品生产加工
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现行的《关于印发<潮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的通知》(潮市监规〔2021〕1号)(以下简称《禁止目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按照《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潮府〔2023〕1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禁止目录》实施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三大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禁止目录》自2021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在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业发展,同时也降低食品生产加工风险系数,成效较为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我局决定该《禁止目录》继续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三、主要内容
《禁止目录》(2025年版)以表格形式,明确了我市食品小作坊禁止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表格的主要项目为: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品种明细、潮州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潮州市食品小作坊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其中食品类别的设定,主要是对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将食品划分为32个大类84个小类。
《禁止目录》(2025年版)明确的我市食品小作坊可以生产加工的食品包括16个大类23个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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