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2026-01-13 20: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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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
事项的决定
潮府〔20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古城管理体制,推动古城品质提升、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湘桥区实施(详见附件)。湘桥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沟通衔接,2月28日前完成交接工作,确保行政职权依法依规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附件:调整由湘桥区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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