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创新宣贯模式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落地生根
2025年12月4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潮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响应,创新采用“驻村法律顾问+防灭火宣传”融合模式,将条例宣贯与基层法治建设有机结合,取得显著成效。
一、创新机制:构建"三位一体"宣贯体系
潮州市创新建立“指挥部统筹、司法局联动、村居委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市森防指牵头制定《条例宣贯实施方案》,明确“法律顾问驻村讲法、村干部分片包干、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流程。结合市司法行政部门“一村(社区)一顾问”的法律顾问驻村(社区)制度,深入全市有防火任务的41个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开展巡回宣讲。这种模式既发挥了驻村律师的专业优势,又利用了基层组织的网络优势,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的宣传网络。

二、精准施策:打造"两个课堂"宣传阵地
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潮州市打造了"两个课堂"宣传体系:
干部课堂:组织村(居)两委干部专题培训,重点解读条例中关于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灾后处置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目前已举办专题培训班12期,培训村干部800余人次。
群众课堂:利用村民议事厅、文化广场等场所,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条例中关于野外用火管理、火灾报告等内容。累计开展群众宣讲活动150余场,覆盖群众2万余人。

三、实践创新:实施"案例警示法"提升实效
收集整理近年来本市发生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和宣传手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真实案例剖析,让群众深刻认识违规用火的严重后果,增强防火意识。

四、成效显著:实现"三个转变"
通过创新宣贯模式,潮州市实现了三个转变: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群众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主动参与宣传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从形式宣传向实质效果转变,条例核心条款知晓率从宣贯前的不足40%提升至85%以上。从短期活动向长效机制转变,建立了"法律顾问定期驻村、村干部分片包干、群众日常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条例宣传常态化。
下一步,潮州市将继续深化条例宣贯工作,探索更多创新模式,让群众成为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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